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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36岁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为了吸引眼球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经批评教育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公民上网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主动写下保证书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对此,到案后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临汾市人。
山西警方提示,男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不恶意造谣、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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